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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

时间:2015-03-25 21:01:54 来源: 作者: 阅读:
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
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 
各单位:     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,教务处决定于2015年3月9日至6月5日开展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      一、毕业资格审查工作    (一)各单位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,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。    (二)各单位要按照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,认真进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。具体工作步骤为:      1. 2015年4月3日前,各单位要通知2015届毕业生对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,网址http://www.chsi.com.cn)”上的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再次进行网上确认。      2.2015年3月9日至4月3日,各单位通过《正方教务管理系统》对2015届毕业生前七个学期的成绩进行审查。      3.2015年6月1日至6月2日,各单位通过《正方教务管理系统》对2015届毕业生第八个学期成绩进行审查。      4.2015年6月2日至6月3日,教务处通过《正方教务管理系统》对2015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    (三)凡学籍异动的2015届毕业生,必须达到所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。所学课程不齐全者,必须重修所缺课程并通过考试取得该课程学分。      二、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    (一)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,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。    (二)2015年6月2日前,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《信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信院字〔2014〕70号)所规定的授予学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,认真审核本学院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,拟定本学院应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。    (三)2015年6月2日至6月10日,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提交的拟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,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,并将结果予以公示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处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